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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受伤咋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9:0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记者曾亚莉

  五一前,沈中的母亲参加了旅行社的黄山游。在登山途中,沈母不慎扭伤了脚。

  导游人员多次提出要送沈母到医院瞧瞧,但由于沈母并没感到太过疼痛,所以就拒绝了,只是抹了点随身携带的红花油。

  沈母拖着伤腿参加完了黄山二日游。回到家中,沈母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脚踝关节骨折,医疗费花了上千元。沈中向旅行社索赔未果。

  法援律师王权告诉沈中,其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伤后导游曾多次提出陪同沈母到医院治疗,沈母都予以拒绝。

  因此,在此事件中,沈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游客受伤后,导游应提醒客人取得当地医院的治疗证明,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作为导游在工作上也有失误,旅行社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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