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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无权管理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十余小区业委会主任热议《省物管条例(修订草案)》,业委会合法性受关注

  新快报讯(记者曹晶晶)备受关注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昨日,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筹委会组织春兰花园等十多个小区业委会主任就条例修改提出意见,业委会合法性和居委会能否参与管理业主委员会成讨论焦点。

  与会声音

  

  1 业委会应有法人资格

  据悉,“业委会有法人资格”并没有在《修订草案》里明确提出,甚至连业主应作为小区物业的真正所有权人也未被写入。与会者胡先生认为,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无法取得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平等的地位,条例应首先明确业委会的法人资格。其次,业委会必须有自己独立的人、财、物。“现在的业委会都没有自己独立的账号,资金要放在物业管理公司处管理,被物管公司挪用了都可能不知道。”吴先生对业委会的现状忧心忡忡。

  2 居委会无权指导业委会

  广州市政协委员、越秀区人大代表吴名高在会上对修订草案的第四条提出了异议。草案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他认为居委会无权管理业委会的工作。“房子是业主买的,成立业委会是业主的事情,居委会是一个民间自治机构,业委会也是民间自治组织,居委会无权插手管理业委会。”

  3 旧管家须7日内退场

  为避免新旧管家“打架”,《修订草案》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原物管应当在7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广州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叶先生表示,由于旧物管一般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当“儿子”被逐时,开发商往往会用各种理由状告业委会,如说业委会成立不合法。由于打官司的时间冗长,物管就趁此机会赖着不走。旧物管不走,新物管进不来,矛盾甚至还可能上升为流血冲突。因此,他建议新的条例规定不管业委会是否涉诉,旧管家都必须在7日内退场,如果诉讼结果为业委会败诉,旧管家可以在重新进驻。

  4 业主们应建“专家库”

  根据目前国土局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通过招标的形式选聘,而参加评标的专家都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这种状况很容易产生“这次我选你,下次你选我”的腐败情况。

  吴名高提议,由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筹委会召集组成一个业主们自己的专家库,业委会主任们则努力动员小区里的人才报名加入专家库。“如果这个专家库得到国土局的认可,评标时的公正性就能得到保证。”

  银行首次为业委会开账户

  据悉,与会人员形成了一个《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稿,准备向建设厅、房管局和广东省人大递交。

  会后,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筹委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为了运作方便,他们已和华夏银行协商好,由华夏银行为广州两个小区的业委会设立独立账户,这是广州市的商业银行首次为业委会开设账户。

  ■温馨提示:

  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业主委员会联谊会(www.yezhuo.org.cn)查阅条例修改草案,有意见请尽快拨打电话020-61224560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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