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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彭联联:凭什么禁售黄金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9:27 东方网

  新闻出版总署规定,自5月1日起,社会上流行的天价“黄金书”将被禁止出版、发行和销售。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表示:少数出版单位片面追逐利润,在出版图书时选用黄金、白银等材质为载体,严重背离图书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功能,助长了奢华的不良风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据5月3日深圳《晶报》)

  其实这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当前社会上“天价”、“极品”、“名贵”之类的

商品不胜枚举,这些商品都有“助长奢华风气”之嫌,但这些商品的生产、销售是合理合法的。价值上千的钢笔、上万的手表、几十万的服装都严重背离了其原始功能,有关部门是不是对这些商品都要下一道禁售令呢?

  有人把“黄金书”与“天价月饼”相提并论,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天价月饼”的问题在于过度包装。月饼的包装与月饼自身的品质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过度包装会提高商品的总体价格,徒增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同时,过度包装还会造成资源、环境的浪费。而“黄金书”不是过度包装,因为其工艺金箔制成的书页本身属于书产品的一部分,书页与书的关系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书页的增值使得书籍增加了欣赏价值、收藏价值和增值功能。

  “黄金书”属于奢侈品,奢侈品在国际上的概念是“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在国人传统的观念里,奢侈品几乎等同于贪欲、挥霍、浪费。其实,从经济意义上看,奢侈品实质是一种高档消费行为,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从社会意义上看,是一种个人品位和生活品质的提升。使用黄金书的人,目的不是阅读其文字部分,而主要是“使用”其欣赏、收藏和增值等方面的功能。

  奢侈消费是一个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的消费现象,对于这种现象可以进行舆论引导,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但是,简单地以行政命令禁止奢侈品的生产、销售,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有违市场规律。

  如果“黄金书”出版发行程序不当,出版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查处;如果“黄金书”价格远远超过了其成本,物价部门可以依法管理。但是,如果仅仅因为“黄金书”助长了“不良风气”,就试图一禁了之,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是“头痛医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腐败的根源未除,“黄金书”即使可以禁止一时,而用黄金制造的林林总总的“腐败商品”是可以用禁令消除的吗?


作者:彭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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