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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关闭不合格电镀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3:1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本月15日起至年8月31日,我市将开始电镀行业污染的深化整治。6月1日之前,四类不合格企业将被关闭。

  这四类企业包括:没办理环评手续或无排污许可证、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以及电镀废液基本不能达标排放(连续两次监测重金属都不能达标的视为基本不达标)的。不属于关闭范围的电镀企业,8月20日前必须完成整治和整改。年底前,仍不能

完成整治的停产整治企业要予以关闭。

  市政府要求,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审批用地,并停止信贷;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已办理的要予以吊销。同时,没有规划发展电镀工业集中加工区的区县禁止新建电镀企业,对已存在的电镀企业要限制其扩大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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