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市民不昧巨款:"面对巨款我斗争了十几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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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
●“大头虾”取款机上忘取卡,好心市民不昧5万巨款上交银行 ●市民有赞“明智”有弹“傻帽”,律师称改密码取款构成盗窃罪 ■新快报记者陈志龙实习生鲁喆 冒失男子在取款机上取钱后忘了取卡,卡里还有5万多元巨款!是把卡交给银行,还是偷偷取光自己花?前天下午,广州市民赵伟(化名)就经历了这样一件令他心跳加速的事情。 事件回放
5万元的卡忘在取款机 “我还是头一次碰到这样的‘好事’。”赵伟向记者介绍事情经过时,还有些脸红心跳。前天下午1时半左右,他来到位于天河东路的工商银行天河支行自助取款区内取款,一名约30岁的男子取了一笔钱后,急匆匆走出银行。赵伟走上去,拿着自己的卡正准备塞进柜员机,却发现插不进去,显示屏上是“继续服务”的提示,赵伟这才意识到,那名男子忘取卡了,等他回头找卡主时,卡主已不见踪影。 怀着一丝好奇心,赵伟点击了“查询”菜单,这一查令他一惊:里面居然有56000多元的巨款!赵伟的心顿时狂跳起来,5万多元就在眼前,是占为己有还是交给银行?“那时我其实可以继续取点钱的,或者立即把密码修改掉,拿了卡就走,跑到商场刷卡消费花光,或者直接把钱全转到自己的账户上。不过,我又很不安,感觉这就是小偷的行为。” 在经过十几秒的思想斗争后,赵伟还是决定取卡还给失主。赵伟在银行外等了十几分钟,还没见失主回来找卡,于是就把卡交给了银行柜台的一位女工作人员。“面对巨款我斗争了十几秒,把卡交出后,我感到很轻松。”赵伟笑着说。 银行说法
“大头虾”忘取卡常发生 记者前天联系到工商银行天河支行,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的确是有一位市民下午交给柜台工作人员一张卡,称是前面的取款者取完钱后把卡忘在取款机里,银行已将卡封存,等失主来取回,但经过查找资料,卡主未留电话号码,所以一时无法联系到失主。 “取完钱忘拿卡就走人,这种事情其实经常会有发生。”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常会有一些客户因为急着办事,取完钱却忘记取卡,大堂里经常会接到取款机上的失卡,而有的客户,因为粗心忘取卡,也被别人取走钱,蒙受经济损失。银行方面提醒,市民取完款后切记把卡取出来,而交易打印单也最好能撕毁或带走,以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钻。 市民评说
有赞“明智”有弹“傻帽” 面对5万多元的巨款不为所动,市民怎么看?记者昨日采访了一些市民,市民观点莫衷一是,有的赞赵伟没拿不义之财,有的认为他是“路上有钱不捡”的“傻帽”。 市民胡先生说:“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可能会取些钱出来,这不是等于别人把钱塞你口袋了吗?广州俗语有讲‘地上捡到宝,问官拿不到’,路上捡到钱,是不用负责任的。”公司白领张小姐则表示,钱是不义之财,拿了心里也不安。“银行的摄像头都录下了自己的样子,要是哪天警察找到你,把你带走,那脸都要丢尽了呀,整天提心吊胆的,也没意思,而且拿了人家这么多钱,肯定是要犯法的。” 律师观点
改密码取款构成盗窃罪
如果赵伟偷偷取走了卡里的钱,犯不犯法?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黄颢律师认为,本案例应该分两种情况来讲。第一种情况,假如赵伟只是继续在柜员机上操作取款,能取多少取多少,一般当天最高可取现5000元,如果后来被发现,愿意还钱,将不当得利归还失主,那就不用追究责任。但如果拒不归还,符合《刑法》里“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要义,那就是典型的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第二种情况,假如赵伟修改卡密码,继续在别处取款或在别处刷卡消费,或者转账到自己账户,动机就不同了,符合盗窃罪的要义,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