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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公车私用别成为"掩耳盗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9:58 新华网

  沈 峰

  “五一”长假的第一天上午,笔者同家人在张灯结彩的一座小城里逛了半天。这期间,上街的人很多,摩肩接踵、兴致勃勃。但笔者也发现了另一种“兴致勃勃”,那就是公车私用。笔者留心看了一下,整个上午就见到近百辆公车穿梭在大街小巷。

  笔者注意到,许多地方政府近期都有对“五一”长假期间容易出现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假日腐败”现象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公车私用并没有因制度的约束而明显减少。“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如果仅限于一纸禁令,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路的翻版。到头来禁令便成了“掩耳盗铃”,政府的公信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车私用已不简简单单是占小便宜的问题,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所以,欲求有效遏制,必须铲其根源。

  分析起来,之所以禁止公车私用的各类文件落实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原因除了官员利益团体缺乏自律外,最根本的还在于这些规定不是国家法律,缺少约束力。制度的先天不足,使其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有限,再加上执行中的敷衍塞责,往往流于形式。另外,各地严格控制购买和更换小汽车的规定在执行中欠缺刚性。如果能够有效地减少公车数量,那么用公车装点门面、炫耀的意义也就不会突出,公车私用的规模和价值就会更小,有效遏制也就更容易。

  除了我们自己的探索,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或许也可以借鉴。比如1995年8月,时任意大利锡耶纳省省长的布赞卡用公车送妻子旅游,还是自己支付汽油费,但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六个月徒刑。在欧美及新加坡等国,省长、市长外出办私事都要驾驶自家轿车,就是因为他们把公车私用与违法犯罪一样看待,绝不允许任何人占公家一点点便宜。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国家机关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革命优良传统,为减少公车私用提供思想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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