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少玩景点可要求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8:1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黄岩和家人参加了南京一家旅行社组织的龙虎山、龟峰三日游,在旅行社为他们准备的线路安排中,有展旗峰和仙水岩这两个景点,可昨天黄岩已经结束旅行回到南京了,也没有看到展旗峰和仙水岩是什么样子。

  黄岩说,导游说是由于当地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出了问题,造成了这两个景点暂时不能游览,跟旅行社没有关系。回到南京后,由于游客的强烈抗议,旅行社方面答应给每人退

还这两个遗漏景点的门票43元,并告诉游客再有什么要求应该到江西的接待旅行社去主张。但黄岩和一部分游客认为,是组团的旅行社违约在先,要求该旅行社退还此次旅游的全部费用。

  法援热线值班律师徐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游客既然花钱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旅游质量出了问题游客当然找旅行社算账,组团的旅行社让游客去找接待地旅行社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同时,黄岩等游客提出让组团旅行社退还全部费用的要求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旅游是一种特殊的组合服务,在此事件中毕竟游客们已经接受了该旅行社的部分服务,因此不能退还全部费用。至于两个旅行社之间的矛盾,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自行解决。(张玉宝)

  (编辑小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