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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市租住房屋非法制造枪支 两兄弟被判处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9:5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岸 通讯员覃芳)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分别判处韦能幸、韦能福两兄弟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七个月。

  韦能幸,男,1979年12月8日出生;韦能福,男,1984年3月1日出生。两兄弟家住来宾市兴宾区溯社乡尖山村六叫村一队67号。2005年8月、9月间,韦能幸在南宁市邕武路鸡村四队租住房屋,用台式钻床、电焊机等工具,非法制造枪支一支(经鉴定为以火药燃烧产生

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及仿“五四”手枪四支(半成品),仿“五四”手枪弹匣9个,枪管12支,枪膛弹簧18条等枪支零件。在此期间,韦能福协助韦能幸加工部分枪管、弹匣。2005年10月3日,韦能幸、韦能福同时被公安人员抓获。韦能幸被抓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韦能幸、韦能福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非法制造枪支,两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韦能幸、韦能福犯非法制造枪支罪成立。韦能幸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韦能福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鉴于韦能幸犯罪后有立功表现,且两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编辑:杨东作者:黄岸 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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