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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携款失踪为何学生“另谋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0:05 红网

  三任校长都不辞而别,其中第三任校长张亚斌还卷走了学生交纳的两万多元学费,并拖欠三名教师每人900元工资。顺义区仁和镇梅沟营村民办育新小学在开张不到两年之后宣布关张。80多名在此就读的孩子,只能另谋出路,这些孩子全部来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5月4日 人民网)

  在此,暂且不说张携款失踪是否违反了法律,有关部门自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单

说仅校长不辞而别,便导致了一所民办学校的关闭,迫使几十名打工者子女重新面临上学难问题,这其中既折射出了“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困境,没有办学资质、资金投入不足、教学条件简陋、教师待遇低且素质参差不齐等,更反映出了政府监管上的弊端和乏力。

  始终处于公立学校与社会需要夹缝中生存的“打工子弟学校”,尽管政府没有给予其应有的地位,它们不规范、甚至不合法,却为大城市解决了为数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这种民办学校弥补了公立学校资源不足的缺陷,交还给了打工者子女某种受教育的权利,其作用在城市教育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应予肯定。

  但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对这类民办学校采取的是袖手旁观、任其自生自灭的态度,知其不合法,也无法取缔,便默认其生存。就拿仁和镇来说,全区仅有三所公立学校,远远满足不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求,如果强行取缔那些没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势必造成流动儿童失学。如此之下,便出现了民办学校政府不管、主管部门不问、法律不究的怪现象。

  尽管民办学校是一块烫手山芋,管不好反受其乱,但对于一级政府来说,消极地对待绝不是责任政府所为。受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应得的权利,特别是随着城市务工人员的大量增加,赋予打工者子女受教育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因而,科学管理和规范这些民办学校是政府的职责,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不但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同样应在物质上给予倾斜。对那些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应有计划地停止招生,直至关闭,而不是任由校长携款失踪。

  诺贝尔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中指出,教育作为一种基本能力,其剥夺与否,是衡量社会是否提供给底层一条改变其命运的通道,以及政府的公共政策是否得当的核心因素所在。因此,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规范,不仅仅体现对务工人员的尊重,更体现社会的和谐要义。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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