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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个党政机关车辆免征养路费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0:05 红网

  近日,《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颁布,明文规定了公路规费的免减征范围。该《办法》规定,按国家相关标准配备的、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不含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行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使用的、且由财政预算内经费直接开支的5座以下小客车免征养路费,而使用6人座以上(含6人座)的客车,减半计征养路费。该办法从6月1日起实施。(5月5日新华网湖北频道)

  湖北省出台的这个《办法》,还规定了其他免征养路费的九种车辆:主要为居民提供城区内交通服务、具有公益事业性质,只在城区内道路固定线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电车;救护车、防疫车、消防车、采血车、清洁车、洒水车、垃圾车、环境监测车,防汛指挥车,警车、囚车,微波通信车;外国使领馆自用的车辆等。对于这后九种车辆免征养路费,任何人都不想说三道四,但党政机关车辆可以不缴养路费,笔者实在弄不明白其间道理何在。 想来想去,唯一的理由是,公路是政府财政的钱修建的,党政机关缴养路费,用的也是政府财政的钱,左口袋挪到右口袋,省了这道手续吧!但这理由能成立吗?照此类推,铁路是政府财政的钱修建的,党政机关人员出差办事就不用买票了;电厂电网是政府财政建设的,党政机关用电也不用掏钱了,还有自来水、电信、邮政好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都是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党政机关都可以白用?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维修、技术改造的专项费用。对于养路费的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从国家的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看,并没有规定党政机关的车辆就可以不缴养路费,免征党政机关车辆养路费都是各地自己制定的。那么,这种自己免去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做法合适吗?好事儿都成了党政机关的,也未免太不公平了!

  此外,党政机关每年都有财政拨款,用于办公,其中,车辆的燃油、维护和上缴各种规费也从这里出,那么,免征养路费,这笔钱省下干什么?应该有个交代。

  事实上,湖北省免征党政机关车辆养路费并不是全国第一家,在此之前,上海已经这样做了。在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未出台前,如果各地都把党政机关车辆养路费免了,那么,养路费用的不足,势必影响公路的正常维护。只不过,公路管理部门是政府的下属,有苦难言罢了,并不真想这样做。不过,党政机关的车辆免征养路费,总得有个理由,谁能告诉我一个理由呢?

稿源:红网 作者:张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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