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缴纳情况挂钩个人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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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0:29 深圳晚报 |
话费缴纳情况挂钩个人信用 个人是否按时缴纳通信费用将影响其信贷申请、信用卡申请等活动中的信用评估 本报记者黄娜报道“您的电信业务信用记录将依法纳入深圳市个人征信系统中,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从5月份起,深圳电信新用户申请“后付费”(先消费后付款)业务时 (包括固定电话、市话通及数据通信业务),就能得到这样的辅助提示指引。这标志着个人和机构是否按时缴纳通信费用,已经纳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范围。这是记者近日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了解到的消息。据了解,中国电信广东深圳分公司已经与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正式签署了征信合作协议,这意味着深圳电信已具备与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接口的通道。至此,所有签约进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客户(如公安、工商、社保和金融机构等),通过该系统除了能查询个人和机构在金融、社保、工商等领域信用信息的同时,还可查询使用电信业务(包括固定电话、市话通、宽带等)的通信信用信息,但这些信息不涉及用户的保密信息或声明保密的个人资料。由于该系统的信息数据涵盖了城镇居民的个人户籍信息、银行信息、社保信息、担保信息和企业资信等级评定结果等基本信用信息。因此这意味着,在深圳,个人是否按时缴纳个人通信费用等信息,将影响个人信贷申请、信用卡申请、汽车履约保险、求职招聘、境外投资、担保等活动中的信用评估,并可应用到其他领域的客户综合信用评估以及经济生活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