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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不准搭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2:2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李青张伟)“换发二代证明明规定只收20元,为什么我们去办证,却要交30元呢?”“五一”黄金周,本应开心度假,但合肥市12358价格投诉中心却接到不少市民有关二代证收费问题的投诉。

  据悉,节日期间的价格投诉,不少与二代证收费以及车票价格有关。其中,二代证收费的投诉多数称超标准收费。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各地物价部门陆续反映居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省物价局在请示省政府并根据省政府的答复精神,作出《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批复强调: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公安部门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公安机关与企业合作建立人像采集系统并收取照相费。

  省物价局还强调,群众打印照片并向人像采集公司缴纳费用属市场行为,必须严格依照自愿原则办理,人像采集公司不得在群众不知情、不自愿的情况下,收取打印相片费用。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有关户籍档案管理的规定收取纸质照片,应当明确可由群众自带照片办理,不得与办理“二代证”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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