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打工者讨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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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2: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天了解到,合肥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成功组织一例职业病司法鉴定,为我省一打工患者讨公道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患者詹某为我省东至县人,于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在江苏吴江市某体育用品公司打工,从事羽毛球底座拣选、称重、粘合工作。粘合工作使用的胶水中含有苯、甲苯及二甲苯。2001年8月詹某开始出现头晕、乏力并逐渐加重,间或伴有牙龈出血等症状。后经间断治 疗,仍反复发作。2004年12月25日,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詹某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重度)”。2005年9月22日,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患者家属的申请认定詹某为工伤。然而该体育用品公司对此工伤认定不服,又向吴江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詹某的工伤认定结论,同时申请对詹某是否患有职业性慢性苯中毒(重度)进行司法鉴定。 受吴江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合肥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织吴江市人民法院及当事人从安徽省职业病鉴定专家库抽取了5名专家,2006年4月26日得出鉴定意见:慢性重度苯中毒。 (张有忠本报记者宫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