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宪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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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3:4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休闲宪章》于1970年由世界休闲组织(又称世界休闲与娱乐协会)的前身国际娱乐协会通过。该宪章1979年曾被修改,2000年7月由世界休闲理事会正式批准通过。宪章内容如下: 1.所有的人都拥有参与符合其所在社会的规范和价值标准的休闲活动的基本人权,所有的政府都有义务承认并保证其公民的休闲权利; 2.在保证生活质量方面,休闲同健康、教育一样同等重要,各国政府应当确保公民得到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休闲与娱乐机会; 3.每个个体都是自己最好的休闲与娱乐资源,因此政府应当确保提供获得这些必要的休闲技术和知识的途径,使得人们得以优化自己的休闲经验; 4.个体可以利用休闲机会来实现自我,发展人际关系,增进社会团结,发展社团和文化特征,促进国际间的了解和合作,提高生命质量; 5.政府应当通过维护本国自然、社会和文化环境来确保公民未来开展休闲活动的可行性; 6.政府应当确保训练专业人员来帮助个人获得休闲技能,开发和提高其素质,拓宽其休闲与娱乐机会的范围; 7.公民必须获得所有关于休闲本质及其机会的信息,凭借这些信息,丰富其知识,并影响地方和国家政策的制定; 8.教育机构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人们了解休闲的本质及其重要性,以及如何将休闲知识融入个人的生活之中。新华社记者刘历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