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划法开始调研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5:03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讯(记者靳曼)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司副司长乔辉等一行5人,与在陕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朋德、于文、王茜、户思社、张燕座谈,听取李朋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国家规划法的议案》的有关意见。 上述议案是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由李朋德领衔提出的,“就是想国家在制定规划时应该有一部基本法来约束。”李朋德说,“有规划法的约束,才能有效实现城乡、区域、 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发展。”国家发改委规划评估处处长周南表示,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这类议案仅此一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他们此行就是走访代表,调查研究。户思社代表认为,制定规划法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他说,现在高校建设有点乱,政府缺乏统一规划,在资源共享方面缺位,如图书馆就可以在新校区集中建设一个,每个学校建一个图书馆则是浪费资源。如果有了规划法,大家的行为都以国家利益为重,部门权益就自然受到约束;张燕代表也认为,应抓紧制定这部基本法,并修改那些与宪法相抵触的部门法。规划法应有明确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公示制度等内容。 “规划法的制定动手晚了。”乔辉副司长认为,“现在部门利益仍在起作用,如交通管理方面也要分公路和水运,实际上统一立法,分别实施,职责还是部门自己的,没有动他人的奶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