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劳模医疗补助8日开始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7: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汤碧琴唐剑冬)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凡参加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门诊、住院医疗费,其个人账户用完后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部分,按劳模等级分别给予补助。市总工会将于5月8日开始办理劳模医疗补助手续。

  劳模医疗补助具体办理时间为:5月8日至9日,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5月10日至12日,省劳模;5月15日至17日,部劳模、先进生产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月

18日至19日,市特等劳模、市“七五”劳模;5月22日至31日,1956—1964年省先进生产(工作)者;6月1日至9日,市劳模。办理时请随带宁波市劳动模范医疗补助证、2005年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收费收据。办理地点为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中心。联系电话:87362253、87362144。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