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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播侵权电视剧《沙家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9:41 东方网

  陈云发作品集电视剧《沙家浜》剧组胆大妄为,在没有得到拥有此戏原作版权方的上海沪剧院和该院编剧文牧先生家属的同意下,竟然一意孤行,公然侵犯他人著作权,不仅把侵权品拍成,还举行首播式并卖给电视台播放,其行径在讲究社会法制的今天,实在令人惊骇!(见5月5日《新民晚报》A4版)

  早在去年3月份,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先生家属就向剧组进行交涉,要求停拍未取得改

编权的电视剧《沙家浜》。当时媒体曾广泛报道,一时闹得沸沸扬扬,剧组负责人表示要“沟通”,并说过如通不过就停拍。为此,笔者亦曾于3月28日在东方网“东方评论”上发表了《电视剧“沙家浜”应当停拍》一文。此事逐渐没了声息,我还以为是真停拍了。没想到剧组背着原作版权人偷偷摸摸拍成了,并且还举行首播式,在一些电视台开播,大有硬将“生米煮成熟饭、你能把我怎样”的架式,要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家属不动怒也难。目前,对付这类侵权纠纷的唯一办法便是诉讼解决,被侵权方也实在无路可走了。

  我不理解的是,电视剧《沙家浜》剧组怎么就敢这么牛气?究竟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心态作怪呢,还是压根儿就是法盲一个?抑或是根本不认为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家属拥有版权?我的看法是倾向于第三种可能性,即电视剧制作者可能认为他们是根据京剧样板戏《沙家浜》改编的,与沪剧《芦荡火种》无关,所以,只要“搞定”京剧方即可。殊不知,这京剧的“版权”也是“冰山”,前些年文牧家属就把京剧的改编者汪曾祺先生给告了,由上海市一中院受理过。所以,电视剧《沙家浜》剧组若依靠京剧这座“版权冰山”,最终肯定会闹个“头破血流”。当然,也不排除还有第四种可能,即这家剧组有某个权势“后台”,但这也不怕,现在是法制社会,权大还是法大,总还应该有定论吧?

  江苏常熟市现在有个沙家浜镇,但在沪剧《芦荡火种》之前,并没有“沙家浜”这个镇名,“沙家浜”这个镇名原先是虚构的,原创人是已故的文牧先生,不是北京京剧院(团)或汪曾祺先生,京剧《沙家浜》的故事也来源于《芦荡火种》,上海沪剧院和文牧家属也没有授权北京京剧院(团)或汪曾祺方有出卖《芦荡火种》的其他文艺样式改编权的法律承诺,而常熟方面当年取得沙家浜镇名称的使用权,是经文牧方同意的。所以,电视剧《沙家浜》剧组不论怎么辩解,都难改变公然侵权的事实,部分电视台冒失播映,自然也同时构成侵权。

  不论电视剧《沙家浜》拍得多么好,不论剧中演员名气多么响,这部电视剧都应当禁播,并要坚决地干净、彻底地销毁片子。因为它是侵权的“假冒伪劣”产品,无生存权,这是为了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电视剧《沙家浜》挑战了法律,就应让法律的铁拳把它击碎!没有什么好客气的!


作者: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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