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亲赴广州调解海门渔船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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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11:5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敏通讯员陈江骏、张永青)近日,“粤潮阳12076”船主及海门第二捕捞公司人员一行4人来到汕头海事局搜救值班室,向该局赠送了“责任真诚,为民解难”锦旗,感谢他们成功对其船舶碰撞事故进行海事调解,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 今年1月4日晚,“粤潮阳12076”与外地货轮“友顺”轮在惠来石碑山附近海域发生碰撞,因事发时能见度较低,双方船舶碰撞后,无法发现对方船舶,“友顺”轮向海事部门报告后继续驶往下一港,而“粤潮阳12076”船体进水后被跟班船拖回海门港,无人员伤亡。 考虑到“友顺”轮正在广州港装卸货,海事处理人员赶赴广州,对“友顺”轮进行调查、调解。在海事处理人员积极斡旋、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满意的调解协议,由“友顺”轮一次性赔付“粤潮阳12076”船6.5万元,使“粤潮阳12076”船得以尽快修理恢复生产。 (责任编辑:黄幼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