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可怕的警匪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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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6:00 光明网 |
高向阳 一个有6年警龄的公安民警,竟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的“黑老大”。4月25日上午,“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肇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其中包括为“黑老大”充当“保护伞”的原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和治安管理股股长(新华网4月25日)。 警察是干什么的?恐怕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但是,如果警察和犯罪分子甚至是黑 社会同穿一条裤子,那我们的百姓还能指望警察去“打黑除恶”吗?那我们的社会该是多么的可怕,善良的群众该是多么提心吊胆的呀。前几日,全国各大媒体几乎同时报道了湖南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易俊清、原副大队长曾维洪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而被判刑的消息(见新浪网4月14日),这又是“警匪一家”联手称霸的一个典型。每当看到这些报道时,我想善良的百姓除了痛心以外,恐怕更多的是无可奈何。群众为什么会无可奈何呢?因为在某些地方,犯罪分子乃至黑社会确实张狂,有些“黑道人物”甚至成了呼风唤雨的人物,面对善良的百姓,他们甚至敢拍着胸脯说:“去告吧!老子白道、黑道都有人,没有摆不平的事。”其实,人们也知道,有的是吹吹牛,吓唬吓唬老百姓;可有的却真有通天的本事。试想,如果广东四会、湖南新化的黑社会不除,能有百姓的好果子吃吗? “打黑除恶”进行了多年,可黑恶势力为什么在有些地方就是打而不尽、除而不绝?关键就是在他们的背后,站着一帮为他们撑腰的人。用“道上”人的话说,就是“咱局子里有人,没什么好怕的。” 看来,要扫除黑恶势力,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整肃公安队伍,坚决清除他们的“保护伞”。只有清除了“保护伞”,黑恶势力才会失去靠山,才会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