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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救人警车”司机被解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7:3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卫平)看见有人受伤倒地而没有进行施救,“陕O72××警”警车驾驶员已于昨日被西安市公安局解聘。

  5月4日,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道办东石村附近的环山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事发后,附近多名群众前来帮忙,有人拦车欲送伤者去医院,但路过现场的“陕O72××警”警车驾驶员见状并未停车救人。5月5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西

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立刻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调查,现已查明“陕O72××警”为西安市某警校车辆,事故发生时,该车由市公安局招聘的临时司机单独驾驶外出公干,“由于该司机系临时招聘人员,原来驾驶地方牌照车辆,没有开警车的经验,在群众遇到危难时没有救人的意识,所以当时并未采取相应措施”。目前,该驾驶员已被西安市公安局解聘。

  西安市公安局还就此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局各单位引以为戒,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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