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炮制“民族资产”骗局诈骗百万 罪名成立判刑退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9: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卢荻通讯员宋萍

  来自江苏省的两个无业人员为寻找所谓的“民族资产”被骗欠下巨额债务,但他们没有好好反省,而是用骗子骗他们的方法去诈骗他人。在短短的半年内,两人先后诈骗一受害人100万元。在法庭上,一无业人员竟辩称他和受害者之间在寻找“民族资产”的问题上属合伙关系,请求法院宣告无罪。五一前夕,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两无业人员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并分别处罚金4万元和2万元,责令两人退赃93万元。

  炮制“民族资产”骗局

  现年46岁的王先明是江苏省宿迁市无业人员。1993年3月,王先明通过朋友介绍在广西认识了一位“高人”(因其在逃,没有查证),这位“高人”以交纳办事费,兑换美元为名从王先明处骗取了不少钱。直至2003年,王先明才知道所谓的“民族资产”是个骗局。因为王先明被骗了很多钱,他就想用这个方法去骗别人。因为王先明长达数年都在搞所谓的“民族资产”,他身边许多朋友也知道,也相信他能找到“民族资产”。于是,王先明就利用这些朋友把消息放出去,还找来了因所谓“民族资产”被骗走不少钱的张玉柱来帮忙。此后,王先明带着张玉柱在全国各地为所谓的“民族资产”奔忙。

  2004年4月23日,北京的徐某接到一位南宁朋友庞某的电话,庞说给他介绍一桩能赚钱的生意。于是,徐某即从北京赶到南宁。当日下午,庞某带着王先明、张玉柱等人到徐某下榻的宾馆。王先明和张玉柱自称是民族资产委员会的,王先明是负责人,其他人是成员,并拿出一大叠假冒的国民党时期的文件、照片、海牙国际法庭的文件和11扎面额100元的美金给徐某看。当时,王先明还说南宁有个叫黄某某的老人掌握着一万亿美金,现在老人愿意将这些美金拿出来,但是要解冻这些美金需要手续费,如果徐某愿意出手续费,等这些美金拿出来后,可按美金与人民币1∶1的比例给予回报。徐某觉得这个交易很划算,爽快地答应了。

  诈骗100万竟说自己无罪

  此后,王先明每次去办事都说钱不够而向徐某要钱,徐某也交手续费给他。每次要钱,王先明总是装模作样拿些美元来,并对徐某说这些美元在外面不能兑换,是用来“办事”的,不能乱动。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王先明、张玉柱先后多次骗取徐某交的手续费共计100万元。

  同年11月,徐某才发现王先明给的美元是假的,于是立即报案。2005年8月20日,王先明和张玉柱被抓获归案。案发后,王先明退出了7万元赃款。

  2005年12月1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先明和张玉柱犯诈骗罪,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先明和张玉柱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和定性有异议,他们辩称,他们没有故意诈骗他人财物,他们与徐某之间在寻找“民族资产”的问题上属合伙关系,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宣告其无罪。

  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先明、张玉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王先明和张玉柱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在公共犯罪中,王先明是主犯,张玉柱是从犯。

  经查,王先明和张玉柱是因寻找“民族资产”被骗后,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为此,王先明、张玉柱便商议以寻找“民族资产”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王先明、张玉柱通过庞某的介绍认识受害者徐某后,谎称他们是“民族资产”的代理人,并以事成之后可获巨额美金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让徐某同意出资给王先明、张玉柱办理“民族资产”事宜,以此骗取了巨额资金。故对被告人王先明、张玉柱及辩护人所提出的辩解和辩护的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编辑:邓慧作者:卢荻 宋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