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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造就高素质政法队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8:27 法制日报

  近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了由各省(区、市)委政法委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及中央政法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并对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了部署。罗干同志和周永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5月7日,本报记者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采访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战略举措

  记者:请您谈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哪些重要意义?

  王胜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政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与此同时,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新挑战、落实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成分,但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有的干警在司法实践中,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干警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对中国国情不加考虑,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缺少政治鉴别力。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也在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极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不断侵蚀着政法干警的思想;各种“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还要看到,有的人利用西方法律理论作武器,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政法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要求我们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全部政法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措施,政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直接有关。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坚持从国情出发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

  记者:我们经常从书本上接触比较多的是所谓的“现代法治理念”,现在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什么样的本质要求呢?

  王胜俊: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治理念的产生和确立,并成为法治实践活动的正确思想指南,应当与其存在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价值观相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命题,深刻体现了中国国情和政法工作指导思想的本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法治理念,如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重实体重程序,等等。正是在这些法治理念指导下,我国政法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总结历史的经验,在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体现以下本质要求:

  一是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坚持平等、自由、正义、效率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价值追求,坚持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确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始终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

  三是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共产党执政,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四是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特别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要求。

  五是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必须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这是一个基本政治原则,也是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脱离中国国情,不从中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历史和现实状况出发,盲目照搬外国的东西,不仅不会产生积极作用,甚至会给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乃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不良的后果。

  六是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一种先进的理念,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意识形态,应当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领域都发生并将继续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记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广泛,内涵深刻,当前对广大政法干警着重要进行哪些方面的法治理念教育?

  王胜俊:自去年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后,中央政法委按照罗干、周永康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组织中央政法各部门、各省(区、市)党委政法委、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理念教育。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弄清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才能保证政法干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有效,才能实现公正执法,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克服单纯业务观点,注重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政法干警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关键是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使人民群众满意

  记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呢?

  王胜俊: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引导广大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努力提高社会主义法治能力,提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规范化建设中得以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推进,坚持党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

  总之,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

  记者:怎样才能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呢?

  王胜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把提高认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各级政法部门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罗干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关键在于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同志的重视程度和表率作用。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和各级领导同志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足够的精力投身教育活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县级以上政法部门每位领导干部都要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三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各地要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本地区本系统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干警克服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为纠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干警的执法实践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人心,扎实有效。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下功夫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市两级政法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解决。今年第四季度,中央政法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五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法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并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确保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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