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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要打“梦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明 “五一”黄金周,安徽合肥一郑姓市民虽没外出旅游可也没闲着,他又是联系律师咨询又是查阅有关法律书籍,就是为了打一场“梦官司”。

  据郑先生介绍,5月2日凌晨2时3分,他刚进入梦乡不久,突然被手机铃声吵醒。拿起手机一看,一条来自“777795566”的短信写着:“刷卡1200,轻松得福娃。”往后看,上面写着“只要使用某信用卡消费达1200元以上,即可获赠福娃样式手机”。郑先生想肯定又

是短信诈骗,于是把手机扔在一旁,倒头再睡。不料刚闭上眼,手机又响了,打开一看,还是“777795566”发来的:“(接上条)链一个。”原来是赠送手机链。郑先生大为恼火:“发骚扰短信就算了,还这样大喘气,调戏人,真太过分了!”经过这一番折腾,郑先生再也睡不着了。第二天早上,郑先生查询了相关内容,得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受到短信骚扰的用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说法,随即联系律师,准备起诉发短信的商家。

  记者从一短信运营商了解到,一些商家有时一次发送几十万条短信,系统发送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会出现部分用户夜间收到这些短信的情况。而像郑先生这样深夜被广告短信骚扰的可能每一位手机持有者都经历过。一旦郑先生的诉讼成为现实,对规范手机短信服务十分有益。对手机短信服务,不仅要治理“强买强卖”式的有偿信息服务,而且要制止无偿的广告短信服务。手机用户作为消费者,拥有拒绝有偿服务的权利,也拥有拒绝被无偿服务“骚扰”的权利。不管是有偿短信还是无偿短信,对于不需要相关信息的用户而言都是“垃圾短信”,人们有权对短信内容服务商提供的有偿或无偿的垃圾短信说“不”。

  据悉,“五一”假期结束后,郑先生将正式起诉该短信内容服务商。这将是全国罕见的一起“梦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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