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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认证不管数字电视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8:27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蔡岩红 针对媒体报道所称的“两彩电认证机构分立山头,扑朔迷离”,及沸沸扬扬的高清电视认证问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正式对外表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CESI)两家认证机构推出的有关数字电视显示器清晰度方面的认证测试要求是一致的,并澄清,上述两家的高清认证只是针对“高清晰度电视显示器”而非“数字电视机”。

  据了解,近期有关数字电视产品系列行业标准发布后,已有认证机构参照有关标准开展了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为了使消费者对数字电视产品自愿性产品认证有正确了解,避免此类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中产生概念混淆,主管全国认证工作的国家认监委再次强调,该委是经国务院授权,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政府部门。

  对于产品认证工作,我国实施的是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相结合的产品认证制度,这项制度的监管职能均在国家认监委。

  国家认监委表示,数字电视产品属自愿性认证,企业均可根据需要自愿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认证标志由国家认监委制定;而属于认证新领域,国家认监委尚未制定认证规则及标志的,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可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及标志,并报国家认监委备案核查。

  针对数字电视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开展情况,认监委介绍,目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已先后审查并通过了25项有关数字电视的电子行业标准。由于目前针对数字电视系统终端设备的标准体系仍在进一步完善中,国家认监委尚未推行国家统一的数字电视自愿性认证制度。

  国家认监委最后提醒,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证机构自行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应以认证项目名称、认证标志及对应的宣传活动要与实际认证内容相符,不能误导消费者。认证机构应避免使消费者将加施在带有模拟电视机功能的数字电视显示器上的清晰度认证标志误解为加施该标志的产品是高清/标清数字电视机,在认证标志上应明确该认证的对象仅是显示器部分而非数字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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