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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消除“绿化泡沫”中的政府失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9:14 国际在线

  作者:毕舸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表示,现在有的城市绿化建设中存在“高价建绿”的不良倾向,高价购买大树古树,动辄几万元、十几万元,保证不了成活率,造成巨额的资金和生态浪费。要坚决制止这种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做法。(《北京娱乐信报》5月7日)

  仇保兴指出了一个基本为人熟知的事实———城市绿化异化为财政投入的无底洞,而巨大的投入并未换来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但仇保兴并没有给出解决答案———既然制造“绿化泡沫”的是地方政府,那么要求地方政府自行纠正其“高价建绿”的冲动,无疑药不对症。就如前一阵建设部批评地方盲目“造大马路”的政绩工程,由于“造大马路”给地方官员带来诸多实惠,因此这股热潮至今没有消退的迹象。

  从“造大马路”到“高价建绿”,其共通的特点是拥有冠冕堂皇的口号———“公共服务”:“造大马路”是建设四通八达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高价建绿”则为城市公共绿化提供足够的人造森林。但其结果却走向公众愿望的反面,归根结底来自于政府意志在城市公共服务中的过度集权。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里茨在其名著《经济学》中说,某些时候,由政府完全主导的公共选择行为,会出现短视、违反社会公益的反效。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失灵”不是因为政府权力不够用,而是权力过分庞大与集中。小到一棵树是梧桐还是杨柳,大到上亿的公共服务资金如何调配使用,都可能取决于某个行政长官的一时之兴。破除从“造大马路”到“高价建绿”的”政府失灵“,只能依靠政府权力限制的基本方法———分权。

  在公共服务的分权中,首先要归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参与与决策权。作为公共服务的服务主体,民众不能在公共服务的整个进行过程中充当袖手旁观的宾客;作为公共服务所有成本的承担者,民众也有权知晓与监督庞大开支的流向。对公众权利的程序性保障,既会让公共服务决策过程变得处处精打细算,也会在公共服务进入实际运行后,一旦出现“泡沫”苗头,能够被及时叫停。

  “市场优于政府”是公共服务中有限政府理论的基础,城市绿化也好,马路建设也好,都应当实施招标制,让众多民营、外资企业加入到城市公共服务的进程中。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会让以往低效的公共服务变得更有活力与效率。一旦民营、外资企业在有限的预算与刚性的公共服务目标之间权衡,他们不会对动辄十几万元的天价绿化树木迅速枯死而无动于衷。

  “绿化泡沫”、“造大马路”以及一切类似的公共服务政绩工程如何被消除?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客观能力的有限,尊重民众的参与与决策权,明确政府与市场在公共服务中的分工,让公共服务理念服从于市场逻辑而不是政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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