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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加班别忘加班费 单位拒绝支付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0:17 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8日讯 大河报报道:(记者 李红) 五一长假的加班费该怎么计算呢?记者昨日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赵明介绍,5月1日至7日由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组成。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即5月1日至3日)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即

5月4日至7日)工作的,应按不低于职工日工资的200%发放。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天数。月工资收入包括月奖金收入。月工作天数不包括双休日,一般为每月20.92天。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我省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单位在五一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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