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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彻底斩断教育乱收费的“尾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4月28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在分组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杂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彻底取消中小学杂费、不给教育乱收费留下‘活口’!”成为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声。(4月28日新华网)

  可以说,时下的教育乱收费已成了众矢之的,社会痼疾,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因而,斩断教育乱收费的“尾巴”,即全部取消义务教育的学杂费,不但是教育

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

  事实上,取消义务教育期间的学费而留下杂费,就是为教育乱收费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和不公平的“隐患”。“杂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学校只要有收费的权力,就有乱收费现象的存在,这是权力滋生下的怪胎,在制度缺失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不可避免。

  对此,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没有政府的投入是不行的。学费、杂费已经使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受到了损害,附则中的“尾巴”实际上淡化了“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刚性约束,给教育乱收费留下了余地。

  据教育部提供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小学在校生约为1.12亿人,初中在校生约为0.65亿人。对许多困难家庭特别是农村困难家庭来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和杂费已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而教育一旦成为百姓的负担,这样的教育无疑只能加剧社会的分化,成为特殊阶层的身份“待遇”,无益于社会的进步。因而,取消学杂费,确保贫困弱势群体能上学、上得起学、上得好学,是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必要之举,也是消除贫富差距的有效之举。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义。此次全国人大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热烈讨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昭示了社会发展福祉人民的本质涵义。这样的讨论越是激烈和尖锐,越能说明民意正在逐步得到重视、保障和张扬,越能及早斩断乱收费的“尾巴”。

  期盼委员的心声能早日成为法律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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