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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对“黄金书”亮“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9:3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曲志红)近年来经常见于市场以及各种媒体广告中的“黄金书”“白银书”等,被新闻出版总署明令叫停:从今年5月1日起,禁止出版、销售这类产品,同时也禁止报纸刊物等媒体为其刊登广告。

  所谓“黄金书”“白银书”等,是选用黄金、白银等贵重材质为载体印制,有的还加上金银珠宝或名贵天然木材进行豪华包装和装帧而面市的一种出版物产品。据记者了解,

目前在市场销售的这类产品约有几十种,内容大多为领袖诗词、手迹以及最有盛名的古代典籍等。

  这些“黄金书”的内容,其实早有各种版本的普通出版物并大量出版。但经过使用贵重的黄金、珠宝等包装后,“黄金书”成了所谓“礼品书”“珍藏版”和“收藏品”,定价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甚至更高,不仅大大超出一般图书价格,甚至比自身成本也要翻上好几番。

  对这类出版产品,社会各界早有批评。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部分政协委员纷纷提出意见,认为这是一种“奢靡浪费之风”,而“黄金书”可当作“传家宝”、“保存万年之久”的广告等基本上属于误导读者的虚假宣传,呼吁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对出版“黄金书”、“白银书”亮红灯。

  新闻出版总署对图书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发现,这类“黄金书”的面市,多是一些出版单位为了经济利益与社会上其他经营者合作出版行为,销售中基本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的方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说,此类图书不仅严重背离图书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功能,助长奢华的不良风气,而且还扰乱图书市场秩序,损害新闻出版业的形象。更有甚者,有些“黄金书”的出版发行背后,隐藏着违规出版、买卖书号和变相公款消费、孳生腐败的严重问题。

  据此,新闻出版总署制定并颁布了《关于禁止出版发行“黄金书”等包装奢华、定价昂贵图书的通知》,坚决遏制“黄金书”的蔓延。

  根据《通知》,今后一律禁止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以黄金、白银、珠宝、名贵木材等高档材质为载体或进行豪华包装的奢华类图书;禁止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销售此类图书;禁止报纸、期刊等出版物为此类图书做广告。

  《通知》指出,凡违反规定,擅自出版、销售、推介此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单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这个《通知》已经于200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同有关市场管理部门,近期内在图书市场展开清查、查缴,把“黄金书”清除市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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