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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张楠的“顽固”应该引起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37 云网

  □李北陵

  张楠何许人?北京市民,私家车司机。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将自家饭桌改装的公路交通限速牌挂到北京二环主路上,被媒体报道后,一夜间成了北京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张楠为什么要自制私挂限速牌?原来,今年2月的一天,他驾车路过北京二环路左安门桥,因超速而被崇文交通支队处罚。张楠不服,认为导致超速被罚的原因,是限速标志不合理,遂将崇文交通支队诉至法院,但法院认为交通支队根据摄像头记录资料证据确凿,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张楠的超速行为进行处罚,故判决张楠败诉。张楠败诉了,但他依然不服,于是自制了限速牌私挂公路上。而且在标志牌被人悄悄摘下后“顽固”地表示,还要继续在此安装提示司机的限速标志。

  张楠自制限速牌私挂公路上的举动,不能提倡,不应支持,这是不能含糊的。就因为,悬挂限速标志是国家机关的权限,个人无权制作悬挂;倘使任何人自认为交通标志不合理,都制了标志牌悬挂到公路上,那岂不要乱套?

  但是,张楠的“顽固”应该引起重视。这是因为张楠手中有证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定,交通标志应设置在人容易看到的位置,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危险地点前200米处。

  张楠的做法虽有些过激,但对于其他司机可以起到提醒减速,减少非故意违章现象的作用。可见,张楠的意见确有道理。既然如此,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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