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时车丢了,能否要商场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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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1:18 信息时报 |
读者Z女士:上个月,我到某商场购物并将车停放在商场的专用停车点,可当我购物出来时,车却不见了,我找到商场经理,但商场经理只是协助报了案。事隔几月后,公安机关未追查到车子的下落,我便要求商场予以赔偿,而商场却以未收取停车费,商场无保管车辆的义务为由拒绝赔偿。请问,商场有理由不赔吗? 答:当你在商场购物时就与商场之间形成了一种消费服务关系,而你的小轿车停放 在商场提供的场地上,这种车辆的停放是商场购物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一种从服务关系。这种从服务关系,商场虽然不收取停车费,而商场与你之间也未达成保管的合意,但正是由于这种从服务,使商场在某种程度上的生意更加红火,在同行业的竟争中更具有优势,可以说停车点已经成了商场环境的一部分,是属于商场“特殊”的经营场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停车点作为商场特殊的经营场所,商场对停车点内的财产也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生消费者财产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