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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仅70厘米建屋危及邻居 法院调解邻里达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1:3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日前,龙湖法院接到一宗涉及邻里关系矛盾尖锐的案件后,宁可延长审限,也不简单下判,终使这宗相邻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居住于龙湖区某村一房屋的蔡甲诉称,其房屋原使用正常,2003年蔡乙在其房屋相邻建筑一座房屋后,蔡甲的房屋开始出现倾斜。经测量,蔡乙所建房屋距离蔡甲房屋的间隔只有70厘米,违反了该村居委会关于相邻房屋必须距离80厘米的规定。另外,蔡乙房屋安装

的抽油烟机出口正对着蔡甲的卧室窗口,给其正常起居生活造成了危害。双方由此引发纠纷,蔡甲遂向龙湖法院提起诉讼。审理期间,该法院民二庭法官依蔡甲的申请,对其房屋倾斜原因、修复及费用经委托鉴定认为,该房损害的确是由于蔡乙的房屋对地基压缩变形造成的,需进行整体纠倾和基础局部加固处理,全部费用需9.7万余元。

  考虑到当事双方矛盾激烈,但又是邻居关系,如果简单下判,必然导致案结事不了,如能协商解决,有利于在消除房屋下沉危险的同时使双方建立团结友好关系,有关主审法官为此4次深入到争议场地,对房屋修改方案、费用金额到履行方式等双方均有争议的各个焦点,多次组织调解,逐一寻求突破。在审限行将届满的情况下还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延长审限,以便继续做疏导工作,共组织调解10多场次。当事人对此也深受感动,从刚开始的一碰面就吵架转变为平心静气听取法官的劝导,消除了对立情绪,在体谅蔡乙实际困难的基础上,蔡甲同意与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将各自地基边缘切除至距中心线5厘米处,由蔡乙支付蔡甲恢复房屋原状的费用4万元;蔡乙对抽油烟机的排气口进行改造,保证不影响蔡甲正常起居生活。双方随后自觉履行了协议内容,这宗不利邻里和谐的案件终于得以顺利调结。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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