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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口头约定难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1: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雷燕通讯员胡后波)替人打捞沉船却意外溺水身亡,家属要求按雇佣合同赔偿,船主却坚持按承揽合同处理,两种赔偿数额则相差十几万!而双方之前仅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用工合同。昨日,双方在法官主持下,最终以5万元赔偿金达成调解。

  48岁的何某某水性好,经常帮人打捞沉水物。2005年6月,番禺老板梁某找到何某某帮忙打捞一条“驳脚船”。双方口头约定,完成任务梁某给何某某300元报酬。同年7月4日

上午,何某某在打捞沉船时溺水身亡。何某某家属多次要求梁某赔偿,梁某一直拒赔。8月5日,何某家属将其告到广州海事法院。

  何某某家属认为,何某某受梁某雇请打捞沉船获取报酬,双方是雇佣关系,应依据司法解释予以赔偿十几万元。而梁某却认为,自己不是开打捞公司,让何某某去打捞不是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工作具有独立性,在交付成果前,风险由承揽方独立承担,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经双方同意,法院予以调解,以梁某向何某某家属赔偿5万元达成和解。

  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打工者,要有法律意识,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很难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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