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销贿赂根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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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3:20 新华网 |
政府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更是明确,将药品开单提成和回扣商业贿赂问题,确定为今年纠风工作重点。医药经销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毒瘤之一。 药品经销贿赂根源在哪里? 要彻底清除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就须分析其产生根源,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根除腐败。让我们从医药经销的加价流程去分析一下。3月22日,新华社曝光的“二十五味鬼臼丸”药价的涨价流程。这种药从药厂直到一级代理商(全国总代理)的价钱为20元;全国总代理将其转卖到各地二级代理商变为30元;二级代理商到医药公司就窜升至80元,其中50元的差价是这样流走的;医生处方费要25元-30元,药房统计员有2元-3元,医药代表提成3元-8元。二级代理商再留10元利润。医药公司再加5元中介费,以85元卖给了医院,医院“以药养医”还得13元,就98元卖给了患者,价钱自然由成本翻了两番还多。需要指明的是,在这个药价翻两番的过程中,形式是完全合法的,医院销价的98元是药监、物价和卫生等部门批准的合法药价,甚至还是通过中介招标,“让利于民”后的“无可非议”的医院处方药品价格。大家知道:市场经济决定了各个经济实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样一来,高价的“新药”不但能给个别人带来灰色收入,而且就医院而言,也能获得更多的以药养医的经费。 完全杜绝还需加大力度 其实,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活动中,有三个派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批文、价格和采购。要根治医药商业上贿赂就要从这三个环节入手。 杜绝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一直是近些年的难题。为此记者采访了部分专业人士,发表个人见解,现列举一二:一、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应制定和修改法规。加强对企业商业贿赂人员的刑事追究,加大对商业经营的规范和行政处罚力度。二、从新药审批的源头讲,国家药监等部门要制定国家新药标准,并严格落实,杜绝一药多名。三、从新药价格审批的关键环节上,国家价格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行政批价制度的同时,制定科学定价观,应由审计等部门介入,认真审核新药成本,真正做到以事实定价。四、在医药采购的中心环节,纪检、卫生、药监、工商、物价等部门应各负其责,全过程监管。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虽然流毒深广,但我国政府已下定决心要坚决治理,只要各有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的根治必将指日可待。(记者闫良生 通讯员陈超 王方文) 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