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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欠钱不还被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8: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京华)旗下拥有一大批知名歌手的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日前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列入拒执人名单并予以公告。

  据法院介绍,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与周先生签订了一份平面广告形象代言合同,约定周先生聘请星工场“签约艺人”孙楠作为其产品的平面广告形象代言人。

此后,星工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由此与周先生发生争执。

  双方纠纷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认定星工场缺乏事实、合同及法律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裁决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向周先生给付人民币共计70余万元。

  裁决书生效后,星工场未能自动履行义务,周先生依法向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因星工场不能自动履行债务,东城法院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将星工场欠钱不还的事实于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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