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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调价 先定补偿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杨富) 昨日,省物价局及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妥善处理成品油、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问题,在采取调价措施前要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而降低。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目前一些价格形成机制不尽合理,价格水平也很低。但是,煤、电、油、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价格上涨将直接影响群众生

活。因此,各地出台资源性产品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积极采取社会保障、财政补贴、价格优惠等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产品价格上涨而降低。已放开价格的资源性产品,当价格剧烈波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时,也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予以补贴。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已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要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要协调通过价格紧急干预、物资储备、价格调节基金、价格监督检查等手段稳定市场价格,努力缓解价格异常波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省物价局在转发通知时强调称,全省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资源性产品调价补贴机制。对于水、电、气、油等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资源性产品,在采取调价措施前,各级物价部门应在政府主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测算工作,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在调价措施出台后,应及时对困难群众兑现补贴,使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因调价而受到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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