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证诚信品牌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33 法制日报 |
公证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公证法》的原则与精髓,切实地履行《公证法》所赋予的职能,全面促进和加强诚信建设,积极塑造公证行业良好的社会信誉。 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证员的自身素质。要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统筹规划,合理设立公证机构,使公证机构在平等的位置上适当公平竞争,从而提高公证效率、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要按照《公证法》的规定,严格公证员的准入,建立科学、 合理的公证员选拔、考核、任用制度,使优秀人才进入公证队伍,从根本上保证公证质量,取得社会和群众的高度信任。进一步严格公证程序,完善公证质量保证体系。公证员在其具体承办公证业务过程中,要始终牢牢把握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生命线的准则,严格执行公证执业区域的规定,充分履行告知的义务,认真审查公证事项、文书内容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及充分,切实严格和规范公证审批制度,按规定收取公证费以及积极履行公证法律援助的义务,从程序和实体上杜绝质量差错,确保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诚信度。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公证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办证质量,增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建立执业过错追究制度,明确承办人、审批人的相关责任,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公证业务活动中存在的失误、过错和违法行为,达到增强公证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办证质量和工作水平的目的。行政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公证工作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和监控制度,加强对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的考核和监督,坚决制止和严厉处罚压价竞争、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对那些不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不讲职业道德和诚信,严重损害公证质量和信誉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证责任保险制度和公证责任赔偿制度,使公证业成为一个更有信誉、更负责任的行业,使公证机构得以健康、持续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