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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揭发毒贩两嫌犯法庭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9:08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霞)常年吸食毒品的女“瘾君子”庞文利因携带毒品被抓,为了立功减轻罪责,她主动向公安机关揭发了毒贩马海良和马建祖的行踪,并配合警方将二人约到交易地点,警方从马海良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87.8克。2006年4月5日,公诉机关以马海良、马建祖涉嫌贩卖毒品罪,庞文利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5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庞文利供认不讳,而马海良、马建祖则当庭喊“冤”。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马海良辩称,向庞文利出售的毒品是马建祖提供的,因为马建祖是他的老板,自己只是个跑腿的。在与庞文利交易前,马建祖承诺事情办妥后给他1000多元的好处费。当时见到庞文利以后,马建祖便将装着毒品的黑色塑料袋递过来让其去交易,袋子里究竟有多少毒品他根本不知道。马海良的辩护律师也为其做了罪轻辩护,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指纹鉴定证明所提取的毒品外包装上的指纹为庞文利、马建祖两人所留,公诉机关认定马海良是该案主犯不正确。

  马建祖辩称,4月18日他来兰州不是进行毒品交易,而是马海良骗其说要到兰州探望生病的亲戚,当时刚好自己的车坏了就想顺便一起来兰州修修。他现在从事的是倒卖车辆的生意,自己根本不缺钱,不需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贩卖毒品。马建祖的辩护律师则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除了马海良的证词外,只有赵元俊等另外6位证人的证词,但这6位证人均是被关押的犯人,不具备证人资格,出具的证言不能够直接证明问题,而且不能因为马建祖曾经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就认定其伙同马海良再次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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