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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为烟花爆竹行业设"禁" 32家将被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9:57 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10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5月9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郑州联合召开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依据新施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 实际,为这一行业再设“禁条”。

  质量存在10倍差距

  2005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烟花爆竹质量进行了首次检查,94家企业、114批次产品的整体合格率只有7.9%。其中检查的26批次烟花产品、85批次爆竹产品都只有3批次合格,合格率分别为11.5%和3.5%。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人介绍,从1991年至2005年,国家统计我省产品质量的整体合格率从69.81%上升到了79.78%,烟花爆竹质量与整体水平近10倍的差距,不仅影响了全省的整体水平,更为事故发生埋下了“伏笔”。

  新企业规模敲定下限

  5月9日,我省宣布,今后新设立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投资规模,爆竹类不得少于100万元,引火线类不得少于200万元,烟花类不得少于500万元。新设企业年销售额不少于500万元,占地不少于40亩,且原则上不得在平原地带设址。对于经营企业的新建仓库,实用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且严禁在城市市区设批发场所。

  同时,河南省还规定:今后凡涉及烟花爆竹的行政许可,将采取逐级申报制度;产品销售将实行配送制;凡没有为全体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缴纳面不全的生产、销售企业,不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发的要予以撤销。

  32家将被清理出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已申报、到今年3月31日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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