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意外致死获赔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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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9:5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何莎通讯员/建国杨鹏琼彪)记者昨日从宝安松岗司法所获悉,一起员工意外致死引起的死亡补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死者家属获厂方一次性死亡补偿金4万元。 据了解,死者陈某是松岗某制品厂员工,4月12日晚在外出途中遇意外致死。陈某父母找到厂方要求给予经济补偿,而厂方认为陈某是夜晚外出发生意外致死,完全与厂方无关,厂方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因补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而到松 岗司法所申请调解。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厂方结算陈某生前的工资并一次性现金支付陈某家属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等项目共计4万元,而死者家属就此事不再与厂方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