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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伏击临颍公路三乱》后续 拟开除6名职工处分5名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夜半伏击临颍公路三乱》后续 拟开除6名职工处分5名领导
本报漯河讯昨日本报A06版以《夜半伏击临颍公路三乱》为题,报道了临颍县交通局运管所有关人员违规上路查车的事件。文章见报后,临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批示,责成有关部门从严从快处理。随后,临颍县纠风办、临颍县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报道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做出了对11名责任人严厉处理的建议。

  联合调查组查证:5月8日凌晨1时左右,该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城关交管站职工刘佳

莹、尚文德、隽宝三人驾驶本站的豫L35235的面包车,在京珠高速临颍下道口处对一改装车辆进行盘查,并罚款200元;随后又对另外两辆货车进行拦查。当日凌晨1时许,该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铁西业务室主任徐立彬,带领本室魏保磊、翟付强驾驶车牌号为豫L35222的面包车,在逍襄公路与京广铁路立交桥东,对两辆货车进行盘查(同时在场的还有一辆私家车)。当记者采访时,拒不配合采访驾车逃离现场。

  联合调查组认为,临颍县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职工徐立彬、刘佳莹等人,置省、市、县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的规定于不顾,顶风违纪违规在省道上查车,并且不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驾车逃离现场,造成很坏的影响。鉴于此,依据有关行政执法管理规定,建议对徐立彬、刘佳莹、尚文德、隽宝、魏保磊、翟付强6人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联合调查组认为,临颍县交通局和下属运管所的部分领导,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认识不到位,其工作人员顶风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城关交管站站长张保东应负直接责任;分管铁西业务室的运管所副所长王海伟,分管城关交管站的运管所副书记张全亮,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运管所所长蒋卫东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运管所的交通局副书记周水明,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临颍县交通局局长李耀锋,应负重要领导责任。鉴于此,依据相关行政执法的管理规定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议给予张保东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王海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张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蒋卫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周水明党内警告处分;对交通局局长李耀锋诫勉谈话。

  临颍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县将举一反三,以该事件为契机,通过整顿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首席记者刘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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