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破镜重圆的旗号分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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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19 南方新闻网 |
女人街·芸知道 本期主持:郭海芸 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因感情不好,双方决定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李女士所有,儿女也由李女士抚养,双方也办理了过户手续。种种原因,李女士一直没和 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丈夫反悔说:离婚手续没办,离婚协议无效,希望两人和好,并且平分房子。李女士的最后决定还是离婚,可曾经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深圳市妇联律师表示,李女士与其丈夫的离婚协议是成立的,但由于没有去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所以还没有生效,李女士可以拿这份材料作为证据去法院诉讼离婚。若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的,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一方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