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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款检察院”是怎么“炼”出来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46 南方网
  南方网 亦菲

  山西省近来冒出一个“大款检察院”——这就是浑源检察院。之所以称其为“大款”,就是一掷逾千万元盖成了比省检察院还高档、设备还齐全且配有酒店的检察大楼。那么,“大款检察院”是怎么“炼”出来的?当地人心知肚明:热衷参与公路治超。

  公路治超,也就是上路查超载,本是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令人不解的是,

地方检察院为何也插手对治超“齐抓共管”?(见《山西晚报》2006年5月9日)

  浑源县检察院热衷公路治超这种“捞过界”行为,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为建一座超水平的浑源检察大楼筹资。而据透露,浑源检察院参与当地公路治超的所得的超过1000万元罚款,经绕一圈后,顺利“返还”了检察院。检察院就用这笔巨款盖起了这座比山西省检察院办公楼“好得多”的检察大楼。当地人们这般评价:气派庄严。而大楼一二层则是检察院“名正言顺”开设的酒店。

  诚然,浑源检察院无视当地仍是国家级贫困县,不顾追求建设豪华气派办公楼已给当地人们留下难以抹去的负面影响,其不顾中央三申五令利用办公楼一二层开设酒店又显出他们法纪政纪观念淡薄。问题是,浑源检察院为何能“成功”插手当地公路治起?个中有什么值得反思的地方?

  首先,是检察机关“力大为王”的意识作怪。在地方基层,一些权力机关,尤其是公检法等机构的权力就大得很,动不动出现以权代法,滥用权力。就浑源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而言,他们就严重违反了山西省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通告》规定,擅自拦住过往车辆进行处罚。媒体透露,仅2005年7月23日,有浑源检察人员参与浑源县治超流动稽查队员,就拦住4辆运货车,未经称重,未开具省交通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便以超载为由每车收取500元超载罚款后放行。而另一方面,当地相关部门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乏力的。权力的膨胀遇上监督的漏洞就会使权力出现蜕变,浑源检察院热衷公路治超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典型。

  其次,浑源县政府无原则鼓动引诱,也就是铸造“大款检察院”之外在因素。在时下政治架构职能中,地方政府是无权拘留人的。而在一些人们心目中,似乎唯有拘留权才有震慑作用。县政府为达到创收的目的,就不惜违法借用公检法机构的权力。作为回报,往往就以“返还罚款”为饵。这样互相默契,就上演了检察出力出面执罚,县政府给钱治超这样的“共利”局面。然而,在“共利”的背后,折射的是法律观念的缺失,是胡作非为的重现。

  平心而言,浑源检察院热衷公路治超那样的事不是个案。在懒政思维影响下,一些地方官员为着稳定大局,为着创收顺利成功,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凡认为是“啃骨头”的地方,动不动请来公检法帮忙,以至公检法机构成了某些地方政府违法乱纪的“帮凶”,干出一系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乱事。因此,加强对公检法人员艰苦奋斗、廉洁自爱、遵纪守法的教育不是小事一桩。

  “大款检察院”的“炼”就是一面镜子。它告诉人们,加强对权力机构监督既是民众的期望,更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轻视不得,松懈不得。(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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