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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15个城市构筑统一消费维权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1:18 新华网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5月9日记者 张道生、姚玉洁、裴文彬报道 许多消费者可能还不知道,长三角的15个城市之间存在一张统一的消费维权网。为此,黄金周来临之际,浙江省工商局发布提示说,长三角地区居民在该区域内出游时若遇到权益受损,无论是选择当地工商部门或居住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均会及时处理。

  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何晓明告诉记者说,早在2004年3月份,江浙

沪三省的工商部门就曾签订了《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承诺在长三角15个城市间实现消费者权益异地保护、商品质量抽查信息共享、12315维权网络互连共享。这15个城市分别是上海、杭州、南京、绍兴、宁波、舟山、温州、湖州、嘉兴、扬州、镇江、常州、南通、无锡、苏州。

  随着15个城市间联系往来日益密切,特别是在黄金周期间,购买力强大的长三角居民外出旅行购物频繁,消费者权益在异地受损引发矛盾的事件也在增多。

  “由于缺乏统一的消费维权网络,消费者进行异地维权需要在两地间跑来跑去,成本相当高,因此异地维权难一直是个问题。”何晓明说,“不过在长三角,这个问题并不存在。” 消费者无论在哪个城市发生纠纷,回到居住地后向居住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只要工商部门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都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将投诉及相关材料转移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回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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