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严惩牛皮癣张贴,谁更应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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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1:23 南方报业网 |
来信/来论 《京华时报》报道,非法张贴、散发和喷涂小广告行为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北京市有关方面向“城市牛皮癣”开战,专项整治队伍将集中收集整理非法小广告的证据材料,核实后进行处罚。两次以上散发小广告的人员,可能被劳动教养。 根据某网站的相关调查,大部分网民认为“严惩小广告者很有必要,劳教惩罚并不过分”;但也有相当部分网民认为,乱发小广告现象虽然应该治理,但应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对其采取强制劳教措施违背法治精神。 姑且不论采用作为限制公民人身权的劳教制度是否恰当,即使在执法领域,尚有一个著名的“选择性执法”问题。所谓的选择性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问题。 就小广告来说,其“泛滥成灾”的原因有很多,而这些多是外来务工的农民,有的甚至还是未成年人的“散发小广告的人员”的主观恶性有多大呢?是不是应该严惩那些指使散发小广告的“幕后”雇主?像这样以有悖法治精神的“劳动教养”为武器,打击锋芒对准的又是“散发小广告的人员”,不更是“双重”的“选择性执法”吗? 王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