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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苛求余秋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2:01 生活报

  本报首席评论员 刘涧南

  央视青年歌手大赛上,考官余秋雨先生读错了字,在说到“仁者乐山”一词时,把“乐(yao)”说成了“le”,把杯水车薪的“车(che)”念成了“ju”,一时间引来十万多条短信,批评余秋雨做为权威,不应该念错字。(5月8日《上海青年报》)

  名人就不念错字?恐怕没人这么想吧?其实错了也好、没错也好,都不太重要。关键是现在的所谓“互动”或双向信息交流,它提供了大众表达的手段。看央视青年歌手大赛,并且知道余秋雨读错字的肯定不止十万人,我们甚至猜测发短信的也只是少数人。这少数人说余秋雨读错字了,说错了么?没有。他们也只是指出他的发音错了而已,并没有上升到他配不配当考官、更没有提到他配不配称为名人的问题。把一件小事无限上纲,或许在某些人那里仍是一种习惯,但却不是当代社会的潮流。

  反过来说,假如余秋雨认为这是大众对他本人的苛求,也大可不必。假如你读错了字,你的朋友跟你说“读错了”,难道你认为这是苛求吗?你只能说是善意的提醒。换言之,余先生一言既出,竟然有十万人的关怀,我们只能说余先生人气旺得很,备受瞩目,其实是一种幸运,而不能说是一种尴尬。试想一个农民工,哪怕说了10个错别字,又有谁舍得时间告诉他正确的读音呢?

  所以,十万短信纠错字,我们大可不必上升到挑战权威的高度去认识,甚至相反,那倒很有可能是对权威的一种追捧。假如余秋雨的著作一出版,就有十万人来挑错别字,那么余先生绝对不会谴责他们的“炮轰”,反而要说“谢谢”之类的话了吧?

  所以余秋雨先生大可不必认为,十万短信纠错是一种苛求,它只不过是一种大众化的表达方式而已。既然是名人,就不要只习惯于自己的表达,不习惯于大众化的表达。它甚至不过是娱乐,歌手大赛是娱乐,发短信纠错也是娱乐,这其中并没有多少苛求。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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