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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通报表彰全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6: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发出通报,表彰全军“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通报指出,2001年至2005年,全军和武警部队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广大官兵法律素质的提高和依法从严治军方针的落实,促进了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为表彰

先进,推动全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决定对61975部队等35个单位和王惠民等10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通报要求,各部队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认真落实胡锦涛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切实抓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各级党委和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全军依法从严治军水平有新的提高,各级依法指导开展工作能力有新的加强,广大官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新的增强,推动部队全面建设、全面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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