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21:0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完)

  相关稿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