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受罚可就地复议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1:3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从今天起,如果你在福清、平潭等地受到交通处罚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你再也不必跑到福州市区来办理,因为从即日起,福州市公安局将把交通管理的行政复议权限下放到各分局、县(市)公安局的法治部门管辖受理。 但如果是直属于交巡警支队的交巡警大队(如机特大队、巡勤大队)所作出的处罚,市民仍需要到交巡警支队法制处申请复议。 记者 王占艳 通讯员 冯林榕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