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交通受罚可就地复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1:37 东南快报

  本报讯从今天起,如果你在福清、平潭等地受到交通处罚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你再也不必跑到福州市区来办理,因为从即日起,福州市公安局将把交通管理的行政复议权限下放到各分局、县(市)公安局的法治部门管辖受理。

  但如果是直属于交巡警支队的交巡警大队(如机特大队、巡勤大队)所作出的处罚,市民仍需要到交巡警支队法制处申请复议。

记者 王占艳 通讯员 冯林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