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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繁荣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事业增添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23 法制日报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进行改革开放以来,与法治建设的发展同步,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全国各综合类高等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学府中,较为普遍地设置有法学院,一些大学的法学院建设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种现实一方面反映了国家法治发展对法学和法律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也给我们新成立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带来契机和挑战。如何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这一竞争性越来越强的领域获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形成自身的特色,无疑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创造性解决的问题。我们对此正在认真思考、积

极探索,并在多方面进行努力。我们意识到,在今天的法学教育事业中,我们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突出特点,才有可能走出自身的繁荣发展之路。

  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筹建过程中,我们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基本的突破:

  第一,规模突破。半年来,通过招聘和引进,已经有四十多人加盟,其中二十余人具有教授、博士导师或副教授职称,还有二十多位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和博士后;目前,北师大已经形成了由60多位学者组成(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30位,博士达90%以上)的法学学术团队,而且已拥有刑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诉讼法等四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刑法学和诉讼法学还是博士和博士后培养单位,团队中既有老一辈泰斗级的高铭暄教授、马克昌教授、王作富教授、储槐植教授等国内外著名的法学家指导引领,也有一批知名的中青年专家学者作为学术中坚。可以说,这一团队的规模和素质已经达到了一个中等规模法学院的水准。对于处于创始阶段的北师大法学学科而言无疑是一个可喜的突破,应该说我们已经初步实现了跨越性发展。

  第二,制度突破。北师大的法学学科由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法学院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依托的机构组成。两者相互取长补短、良性互动。这一创新的制度我们认为会是行之有效的,它不仅有助于保证北师大的法学教学和研究相互促进,而且还能够通过两个彼此独立而又相互支持的平台,为北师大法学学科的师生提供宽广的发展空间。这一制度创新当然还需要不断完善,但我们确信其方向是正确的。因而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而且我们希望这一制度性探索和创新能够为北师大学科建设和管理提供有益的经验,甚至也能够为我国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事业的突破与有特色发展提供参考。

  第三,观念突破。凝练出精华、积淀出重点、和谐求生存、贡献谋发展,这是我们法学学科建设追求的重要原则和理念。我们法学院的建设,在合理发展基础理论学科的同时,要注重发展应用性学科,以求形成特色,带动全局。刑法学科的重点发展及其在不长时间里得到法学界、法律实务界以及社会的普遍认可,无疑是这一观念突破所取得的显著效果。今后,在相关应用性学科的建设上,我们仍将坚持上述理念,结合北师大的资源特点,不断凝练我们的教学、科研和队伍,形成新的、有影响力的学科特色。同时,我们也要将自身融入中国社会和法治建设的环境中,建造自身的理论、实践和服务平台,扩展自己的发展空间。

  作为新生的法学院,励精图治是我们事业稳固发展的保证。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不计单位、个人得失,为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创新的教学科研机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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