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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6月1日起发现“天价月饼”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8:36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翟乃山)昨日,记者从市质监部门了解到,《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1日以后,消费者发现再有生产销售“天价月饼”、“豪华礼盒月饼”、“情人月饼”的,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据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包含了产品分类、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内容,而最受关注的自然就是包装环节。该标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同时,该标准在“食品名称”一节中明文规定,经营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月饼中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损害,因此,在包装中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明显超过月饼自身价格的,专用名称就不应该标示为‘月饼’。6月1日以后,消费者如发现有明显违规的商品,可据此进行举报。”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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